(一)食品采购制度
(QC/QX 03—69 —2018)
一、食品采购人员,应严格把好食品原料的采购验收关,保证向师生提供安全食品。
二、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、登记制度。经调查确认的米、面、油、调味品、鲜肉等食品及原料供应方,应向校方提供:
(1)有效的《食品卫生许可证》复印件;
(2)《营业执照》复印件。
三、每批米、面、调味品、鲜肉等食品原料进校,供方应向学校提供有效的相关合格证,交检验人员验收。验收人员经核对合格证明中记载的产品名称、生产日期、批号、保持期与食品原料相符,并填写登记表、贴好有关合格证后,方可成为结帐依据。
四、蔬菜类原则上当天买,当天用。
、不得采购腐败变质,掺杂掺假,发霉生虫等感觉异常的食品及原料;不得采购无产地、厂名、生产日期、保持期限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;不得采购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,劣质食用油,不合格调味品,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,防止不合格食品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餐饮。
六、使用人员,在使用前应核对食品、原料的保质期,如过期,或虽未过期但已发现变质,应立即向卫生领导小组组长报告,并停止使用。
(二)粗加工卫生制度
(QC/QX 03—70—2018)
一、负责粗加工人员,应严格遵守本卫生制度。
二、在规定的场地进行食品原料的粗加工。
三、加工前先检查加工的食品原料,发现已过保质期或腐败变质的原料,不得加工使用。
四、荤、素应在规定的不同的清洗池内分别清洗。
五、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洁容器内(肉禽、鱼类要用不透水容器),不落地,有保洁,保鲜设备。
六、加工肉类、水产品、蔬菜应按规定分台操作。
七、加工用工具、容器、设备必须经常清洗,保持清洁,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,容器必须消毒。
八、操作台与清洗池应有明显标识。
九、工作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,保持个人卫生。
十、注意防尘、防蝇。
十一、将垃圾装进垃圾袋中,并做到分餐清理,送到规定的垃圾箱中。
(三)烹调加工卫生制度
(QC/QX03—71—2018)
一、负责烹调加工的师傅,应严格遵守本卫生制度。
二、不选用、不切配、不烹调、不使用已过保质期或腐败变质、有毒有害的食品。
三、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加热、烧熟煮透,防止外熟内生。
四、隔夜、隔餐及外购熟食回锅,彻底加热后供应。
五、建立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。
六、冰柜定期清理,生熟食品分柜存放,防止生食品污染熟食品。
七、刀、砧板、抹布、盆用后清洗消毒,不得用口直接试味;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。
八、制作点心,原则上不使用色素、香精等食品添加剂;若用,应严格执行国家《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》。
九、操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,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,不留长指甲,不蓄长发和胡须,不吸烟与随地吐痰等。
十、上洗手间要换去工作衣帽,便后要洗手。
十一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,采取防鼠、防蟑螂、防苍蝇及其他昆虫污染食品的措施。
十二、分餐清理垃圾,送到规定的垃圾箱中。
十三、工作结束后,调料加盖,做好工具、容器、灶上灶下、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。
(四)餐具清洗消毒卫生制度
(QC/QX03—72—2018)
一、餐具清洗工作人员,应严格遵守本餐具清洗消毒卫生制度。
二、严格执行“一洗刷,二冲水,三消毒,四保洁”的程序。
三、餐具清洗应按下列程序进行:
1、刮掉留在餐具表面上的大部分食物残渣、污垢;
2、用洗涤剂溶液洗净餐具表面;
3、用清水冲去残留的洗涤剂。
四、消毒。采用开水烫与红外线加热相结合的方法,即:将清洗的餐具用开水烫后再放进消毒柜内,使之保持10分钟以上的120℃的温度。
五、保洁。消毒后的餐具要自然烘干,不应使用手巾、餐巾擦干,以避免再次受污染。
六、消毒后的餐具应及时放入餐具保洁柜内。
七、每餐结束后,应清洗地面、水池,疏通管道,清理残渣,保持内外环境清洁。
(五)食品、原料保管制度
(QC/QX 03—73—2018)
一、为确保师生安全、卫生、健康,食品保管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。
二、坚持主食、副食分房存放。食品与非食品不混放。
三、主食,每次只能进使用3—5天的数量,不宜过多,以免因保管不慎,发生变质。
四、食品按类别、品种分架,离地整齐摆用,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,同时经常检查,防止霉变。
五、肉类、水产品、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储存。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,必须贴有明显标识并有温度显示装置。肉类、水产品分框存放,生食品、熟食品、半成品分柜存放,杜绝生、熟混放。
六、冷冻设备定期除霜、清理,需要冷藏的熟制品,应快冷却后再冷藏。
七、做好食品数量、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复查工作。腐烂变质、发霉生虫、有毒掺假、质量不新鲜的食品,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,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。
八、经常检查食品质量,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。
九、做好防鼠、防蝇、防蟑螂工作。
十、定期清扫库房,保持库房、货架清洁卫生,经常开窗或机械通用设备通风,保持干燥。
(六)饮用水供给工作人员职责
(QC/QX03—74—2018)
一、严格遵守上、下班与供水制度。
二、上班后,先检查锅炉,确认水位正常,温度计、进排水管阀门工作正常,排汽阀灵敏、准确。然后,才能开炉烧水。
三、按规定时间,规定温度,确保饮用水供应。及时向保温桶内灌放开水,以保证学生饮用。
四、高度重视饮用水的安全与卫生。保持锅炉清洁,食用水一定要达沸点。按规定时间灌水,把师生所送水瓶一一装满后,整齐地放在规定的位置,以待师生自取。
五、严控放水阀,严禁学生私自灌水,以免发生烫伤。
六、节约水电。
七、师生放假,锅炉停烧,应放尽积水。重烧时切勿将第一炉水作饮用水。